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与鄞州区校地合作工作,现就每月报送各单位(部门)与鄞州区校地服务工作材料明确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进一步推进学校与鄞州区校地合作工作,总结、提炼形成一批优秀案例,打响“城院在鄞州”品牌,不断推动学校与鄞州区校地服务工作更上台阶。
二、目标
(一)总结上月已完成的工作,提出当月工作计划。
(二)提炼服务鄞州区乡镇(街道)的优秀经验与做法。
三、写作要求
(一)文体要规范:用记述文体或说明文体,不抒情、不议论、不评价,避免写成新闻报道等文体。
(二)文风要规范:文字力求严谨、简炼、朴实,少作议论,以事实和数据说话,戒除大话、空话、套话、含糊语句,避免使用生僻专业用语或词汇。
(三)格式要规范:对撰写过程中的时间、名称、人名格式等作出统一要求。
1.时间具体到“日”,标准格式为“2022年1月1日”;
2.文字、表格涉及学校内设组织机构名称和有关术语,参照《关于规范学校组织机构简称和有关术语的通知》要求:
http://172.18.0.4/nbxxw/bmtz1/dbxb/201709/t20170920_60722.htm
3.各类项目等请使用规范全称。
(四)内容要规范:应真实、完整、客观,具备时间、地点、事件、人物、原因、结果等六要素。
(五)排版要点:详见附件。特别提醒:实施成效部分采取文字表述+图片的方式,配上3张左右,能反映工作成果的清晰照片。
四、时间要求
请各单位(部门)于每月第一周报送,将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地方服务合作处联系人。联系人:候苏红,联系电话:687231。
附件:排版要点(供参考)
组织部、地方服务合作处
2022年3月18日